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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視障首部曲      作者/編輯室

        朋友,有時生活周遭會遇見眼睛看不見的人,手拿著白杖走在馬路上…,您擔心著會不會出狀況?!想協助卻不知如何做?嗯~讓我來介紹視障者給大家認識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謂視障呢?視障者就是視覺障礙者,視力未達萬國優眼視力測定值0.03者,稱為全盲。全盲者無法利用視覺學習(優眼視力測定值未達0.03),須經由觸覺(如點字)或聽覺(如錄音帶)讀取資訊,並須以手杖輔助行走。有些全盲者完全喪失光覺(醫學盲),有些盲者尚有殘餘視力,可辨識車輛移動或障礙物的形影,對於定向行動略有輔助功效。 

 

        視力在優眼測定值0.03~0.2之間,或視野在20度以內,稱為弱視。弱視者可以透過視覺去學習,但在閱讀一般字體時,仍需借助放大鏡或透過其它儀器將字體放大後才能閱讀,至於在行動及各方面性,則因弱視者視力情況的差距,而有很大的差異性,並非我們想像的眼睛完全看不到才是視障者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視覺障礙者除了視覺的限制外,其他方面的發展和一般人並無顯著差異,大多視障者,能獨自走在馬路上,都受過『定向行動』的特殊課程,請別擔心啦!看到視障者持白杖在路邊行走時,只要車輛自動減速慢行或讓他們優先通行。若視障朋友過馬路時,想協助他們,也別害怕!提醒他們,只須將他們的手引導到你的手臂肘彎處上端,行走時儘量處於內側,跟隨你行走就可以了,您將是一位好的視障陪同(引導)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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